张爱玲总是红着。总有人读她,总有人写她。只要是扯上张爱玲,就自然有粉丝。我也凑个热闹,简单得说一说读张爱玲的感受。世上有才的人很多。天才也不少。 写作上的奇才在我看来就数张爱玲最出乎人意料。我对张爱玲的文字又珍惜,又敬畏。
我算不上是张爱玲的粉丝。但她在文学上的造诣,我可佩服得了。她写东西笑里藏刀,美感十足。初读张爱玲从“年轻的时候”这个故事开始,我记得读完以后浑身发颤,震惊又气愤。十几岁的我习惯了迪士尼故事般的欢喜结尾,哪里想到故事可以写成张爱玲这般?! 我可真是气极了。一口气读完了“花凋” 和 “红玫瑰与白玫瑰”。 我试图在张爱玲的故事里寻找一个“好”的结局。 三个故事下来,张爱玲颠覆了我对故事走向和人物内心描写的认知。我可被她气坏了。故事非要这么颓废么?怎么这么颓废的故事又这样有魅力?她真会写。
再读张爱玲也是最近两个月。我十月初回美国以后就只想读中文小说。想来想去也没有什么作家让我觉得有胃口。恰巧听到有播客谈论张爱玲,我就找来读了。这一读更是觉得中文美了!咱们一起品一品。她在写一个男子对女子朦胧的爱意时可以写成这般:“野地里的狗汪汪吠叫。学校里摇起铃来了。晴天上凭空挂下小小一串金色的铃声。沁西亚那一嘟噜黄头发,一个鬈就是一只铃。可爱的沁西亚。(出自年轻的时候)” 这么短短两三句,读者立刻了解了喜欢一个人以后的世界。走到哪儿,看到的,想到的都是与她相关的。写得真妙。这样又美又巧的例子很多。你也快去找来读一读。
张的文字除了美,还到位。一小段文字就让你喘不上气来,像有个石桩子压住你动弹不得,你非得读完她的故事才能把这压抑掀翻,不得不佩服她拿捏文字的功夫。 红玫瑰与白玫瑰里,在描写男主人公留学读书找恋爱对象时,张爱铃写到,“他是正经人,将正经女人与娼妓分得很清楚。可是他同时又是个忙人,谈恋爱的时间有限,因此自然而然的喜欢比较爽快的对象。” “爽快”这个词选得好。把男主人公想不花钱白嫖的心态讽刺得显现给读者。说白了他想找主观上愿意随便同他发生性关系的非妓女的女人。这把男主人公的自私自利描写得很合乎人情。他是个忙碌的正经人呀。他哪有功夫认真谈恋爱。他同时又在上学啊,哪有什么钱去嫖娼。男主人公这种“正经人”在现实生活中遍地都是。张作家的讽刺功力了得,差点勾引我走上批判男主人公的道路。好在我聪明有觉知,这只是个故事。要是较真起来,我可就进入哲学道德领域了。那一大摊子泥水,等我有钱了再淌吧。
我读书喜欢先读作品。作品有趣极了,我会看一眼作者生平。但也只看一眼,看多了,就会把作者跟作品合起来,对作者的劳动很不尊重。我很感激,初读张爱玲时没有手机没有方便的互联网,让我能从文字开始认识她。我感知到的是一个犀利又深刻的灵魂。张爱玲看人性看得透。织网能力也强。把自己,把读者都织进故事里,让人性变成收获的猎物,赤裸血淋得摊开放在桌上让人瞧。每次读她的故事,我仿佛可以听见她说,“你仔细瞧瞧。”
人性哪里经得起细瞧。张的很多作品都让人毛骨悚然。也幸亏她的大部分作品都在描写男女之间的故事,骗得很多读者上钩。让我们误以为是要吃一口容易吞咽消化的零食。哪晓得有猛兽腐肉裹在里面。这也许是她常青的原因之一。大世界总有一些力量和事件是平常人搏不过的,但这小小的男欢女爱的世界,你我都有一份。爱情这种小事,可以写出层叠万千的世界。张是个聪明作家。
今天就写到这里。我要准备做晚饭投喂男人了。咱们下次再聊。